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仁寿县司法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大道社区
办公电话:028-36201431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和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件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规划及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
5、协助领导处理机关重大政务,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工股
1、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2、负责队伍管理、建设工作;
3、负责干部考察、考核、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人事、工资、扶贫等工作;
5、负责工会、青年、妇女、老龄等工作。
(三)法宣股
1、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县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镇乡、各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编写法治宣传教育资料,总结和推广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四)公律股
1、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3、负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基层股
1、贯彻实施有关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监督镇乡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
3、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
(六)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1、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派出机构
60个司法所
五、下属事业单位
1、仁寿县法律援助中心
2、仁寿县公证处
3、仁寿县青石中学校(眉山市工读学校)
六、其他机构
仁寿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七、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林涛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耀波分管办公室、法宣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健分管基层股、公律股、法律援助中心;
党组成员、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副主任彭娟分管政工股,负责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