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9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仁寿县环保局污控股反映。
电话:028-36291351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一段3号仁寿县环境保护局污控股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40 |
仁寿县元正机砖厂 |
代超冲 |
仁寿县满井镇友好村 |
临时 |
二氧化硫: 1.37吨/年 氮氧化物:0.425吨/年 |
川环许Z20132*L |
2016.04.20-2017.04.19 |
变更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