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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机事业局2017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总结
2018年01月03日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和《眉山市农业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眉市农计〔2017〕44号)要求,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仁农机〔2017〕88号)。县农机局落实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做到了执行政策不走样、不变调,始终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现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施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县共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1.028万元,其中2016年补贴系统实施17.106万元,共新增各类农机具638台,其中新增动力机械8台、新增耕整地机械86台、新增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9台、新增收获后处理机械243台、新增收获机械3台、新增田间管理机械26台、新增畜牧水产养殖机械219台、种植施肥机械2台,受益农户530余户。2017年共计兑付补贴资金48.948万元,结算比例达到95.92%。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县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毛超英任组长,县农机局局长唐建彬和县财政局局长杨斌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局长唐建彬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质量投诉处理制度(试行)、受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违纪违规举报工作规程(试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与监督制度(试行),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操作流程和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等措施。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二)强化宣传,搞好服务  

1、8月8日,县农机局召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暨廉政风险教育工作会议,县农机局各股室、14个片区农机站、县农机推广站、县农机监理站以及在我县境内经销补贴产品的8家经销企业等负责人参加的培训会。会上局长唐建彬对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提出了四点工作意见,分管局长万德强组织大家学习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并进行管理软件系统和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培训。  

2、县农机局通过网络、三下乡活动、宣传橱窗、宣传画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机具种类、补贴额一览表、补贴办理程序、补贴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资金实施进度以及购机者购机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县纪委惠民资金监察大数据平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让群众全面知晓政策和补贴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县农机局结合我县丘陵的地形地貌特点,正确引导购机户购买先进适用的新型农业机械,明确补贴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二)规范操作,加强监督  

1、县农机局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规范操作和档案资料整理归类。落实县农机推广站专人负责掌管账户软件系统密码进行操作,指导14个片区站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户补贴申请资料,监督片区站进行机具核实。2017年继续实行小型机具携机申请补贴,大中型和不能移动机具上门核查,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补贴机具核查比例达到100%。确保购机真实性。县农机局监督检查小组再对每批次结算农户的购机真实性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大中型机具和申请补贴数量较大的机具进行核查。  

2、县农机局严格按照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仁寿县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仁农机[2016]46号)要求,加强对补贴经销商的监督管理,与各农机补贴经销企业签订承诺书。  

3、县农机局安排县农机推广站专人管理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采取实名制登录,对外公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服务邮箱,并保证有效性。县农机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zzfysp.com)、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各级实施意见或通知、管理制度、购机程序、补贴额一览表、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每月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度、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等,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全面强化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进政策公正、公开、透明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4、县农机局按照《仁寿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仁农机〔2016〕99号),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教育,与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股室及14个片区农机站签订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书,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守底线,切实做到“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鹜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  

5、4月,县农机局对2014-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67台重号机具进行逐台核查,核实结果有55台机具存在问题,限期各生产企业对存在问题的机具进行整改,并向我局写出了书面整改结果报告。5月,县农机局结合我县“4+X”系统治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发现2014-2016年全县有158台补贴机具、110笔农机补贴款共计37590元拨付失败,县农机局对158台补贴机具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县农机局经过农机购置补贴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对户名或卡号错误的28350元农机补贴资金重新进行拨付,对购机户主动放弃补贴款和无法核实的补贴款共计9240元收归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用账户,不再拨付。  

6、2017年,县农机局未直接接到购机户或产销企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投诉举报。11月24日,县纪委交办向家镇向荣社区3组购机户毛健康在惠民资金监察大数据平台投诉“农机补贴金额不对”,县农机局立即调查处理,及时在县纪委惠民资金监察大数据平台、毛健康本人回复处理意见。11月19日,仁纪信函[2017]130号关于惠民资金监察大数据平台自动比对预警我局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疑点4条,即4户购机者的农机补贴资金异常,异常情况为“死亡后继续领取该资金”,县农机局逐户核查,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结果书面回复县纪委。  

7、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实施监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三、取得的成效

(一)我县落实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带动农户自筹资金166.39余万元,全年新增农业机械总动力82.69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预期目标66.52%,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考核目标。  

(二)我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30万人,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缺乏的情况十分严重。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了全县农机作业水平,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缓解了因劳动力紧张带来的矛盾,协调了农村、农业、农民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大规模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不能按种地面积享受各种惠农补贴,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继续购买和使用新技术新机具的动力;从2015年开始,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下降,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也随之降低;历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具已经达到一定程度饱和状态,致使2017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量很小。建议农业部、财政部按照种植面积实行普惠补贴,重点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对象的农机补贴力度,加大先进适应新技术新机具的补贴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政策工作量大,需要召开相关会议,下乡宣传、示范,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和电脑耗材;下乡核查必需的差旅费、交通费等,年需工作经费20万以上。县财政局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不利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单独配套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避免出现做了项目还要倒贴经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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